日前,经天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故意杀人(未遂)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5年。 谢某与妻子王某不和,两人于去年12月分居。今年6月21日,谢来到王的租住处,要求一起生活,王拒绝,两人发生争吵。第二天,王打电话约谢到公园面谈。谈话时,两人再次发生争吵,谢从腰部拔出一把水果刀刺向王。王受伤倒地后,谢打电话报警。(谢贞 徐喜霞)